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一般而言,在提交申请表时,无论填写的是单人还是双人姓名,均意味着该家庭已拥有一套房产。今后,若再计划购房,相关部门将按照购买第二套房产的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审批和监管。这意味着,无论是单独申请还是共同申请,家庭房产的持有情况都将影响到未来购房的流程和条件。因此,在申请购房时,了解并遵守相关政策和规定是至关重要的。
夫妻首套房产的认定标准是:若夫妻名下只有一套房产,则视为首套;若已有房产,无论归属谁,再买都算二套;若夫妻名下均无房产,则所购房为首套。此标准有助于明确购房政策,保障购房者的权益。在实际操作中,购房者需根据自身情况,结合政策规定,合理规划购房计划,确保享受应有的优惠和权益。
夫妻婚前各有一套房,婚后若再购房,需界定税费。二套房界定标准包括: 曾贷款购房且系统可查、曾贷款购房但系统无记录但银行有征信、婚前双方各有一套房贷。因此,即使贷款已还清,婚后共同申请贷款购房仍可能被视为二套或多套,需按相应标准缴纳税费。具体税费政策请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夫妻若各有一套房子,即便户籍未合并,婚后申请房贷或购房,通常视为第二套房。 无论是贷款还是全额购房,首付款比例和税费都将按二套房计算。 若婚前分别用商贷和公积金购房,婚后共同贷款购房亦算二套房,因银行有信用记录。
算第三套房, 普通自住房,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所以婚前夫妻名下各自有一套房,婚后再买算第三套房,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