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在购房时,我们经常会遇到房屋预售合同。一般来说,房屋预售合同一式五份,客户保留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其余三份分别在房产局、银行和缴税处备案。对于全款或分期买家,他们各有四份文件。签订合同时,购房者需要准备好相关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与开发商或其代理人签约。需要注意的是,预售(期房)合同和出售(现房)合同是有区别的。预售合同包含了预售和买卖两部分,而出售合同则仅是现房交易协议。
预售合同一式五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管理部门存档一份,银监会备案一份,税费缴纳过程留档一份。如果是全款或分期购房,购房者需要额外保留四份,两份自己保存,两份交给公司存档。同时,还需要在产业部门备案和契税缴纳时留档。购房者需要在指定的日期和地点,携带完整的证件签署正式购房合同。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是商品房预售契约和买卖契约。
虽然正式的租赁协议并非一定要一式两份,但为确保双方权益和执行的公正透明,建议双方至少签订一式两份的协议,各自保存一份作为凭证。若仅签订一份协议,需满足三个条件才具法律效力:各方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自愿达成一致意见且未受欺诈、强制等不当手段干扰,且协议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规范。
购房合同备案所需份数因付款方式而异。按揭购房需五份合同,全款购房需四份合同。分期付款同全款,四份合同。签署合同后,约定日期和地点,购房者备齐证明材料,与开发商或代理商签订正式购房协议。预售合同和销售合同分别适用于期房和现房购买。
购房时,新房一般需签五份合同,买卖双方各持一份,银行一份,房地产管理机构两份(备案和抵押)。一次性付款则签三份。天津地区房管部门仅提供五份备案合同,剩余一份的用途需咨询房管部门。开发商提供的合同通常一式三份,分别用于开发商产权申报、银行抵押和购房者所有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