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面对开发商“一房二卖”,优先签约的买家有权主张执行合同,若未能获得房产,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权。买方可以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付款项并赔偿损失。
针对开发商“一房二售”,优先签约买方可依据法律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交付房产;若为可撤销或无效合同,买方可在知情后一年内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追偿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可能主张不超过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房地产开发商“一房两卖”时,率先签约购买者被视为有效合同当事人,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交房义务。若合同存瑕疵可撤销或无效,购买者可在一年内诉诸法律撤销合同,要求退还已付购房款、利息及最高一倍赔偿。
房地产开发企业若出现一房二卖,有效合同买方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原合同交付房产。而处于可撤销或无效合同状态的买家,自得知情况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并诉求开发商退还全额购房款及利息,且可能要求赔偿不超过已付购房款总额一倍的经济损失。
“一房二卖”即卖家与两位买家分别签售同一房产。当冲突出现时,依据过户登记先后,优先完成申请的一方将享有更优权利。据此,区分购房者权益优先级需参照各自请求过户的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