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购房者在特定情况下可申请暂停或取消贷款,但无权单方面终止合约。未经银行批准擅自结束贷款将构成违约,可能导致需承担经济损失、损害信用记录,甚至面临法律诉讼和高额赔偿。违约行为会被记入征信系统,影响未来信贷评估。若购房者拒不履行义务,银行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责。
业主面对房屋烂尾无法交付,可采取集体停贷、政府求援、向法院起诉等策略。首先,集体向银行提出停贷申请,并寻求共识;其次,联名求援政府介入,要求开发商恢复工程、停止偿还贷款;最后,如无效,可共同向法院诉讼,解约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解约后可停止还贷款。
面对房屋无法按期交付,业主可采取以下策略:向金融机构递交停贷申请,如达成共识可签署停贷协议书;向政府部门寻求援助,促使建筑商恢复工程;暂停贷款偿还;若无效,联合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指控开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以暂停贷款支付。
面对房屋烂尾无法交付,业主可采取停贷行动。首先,组织向银行提出停贷请求并寻求共识;其次,联名向地方政府求助,促使政府介入解决;最后,集体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解除买卖和贷款合同,使业主有权暂停还款并追究开发商责任。
业主自行停止偿还贷款并非刑事过错,但可能构成经济合同违约行为。业主需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逾期手续费等,并可能影响个人信用评级留下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