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开发商若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将承担民事责任。如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真实信息,消费者有权向他们索赔。这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旨在保护消费者免受误导和欺诈。开发商应遵守法律,诚信宣传,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虚假广告罪可致刑事责任。广告主、经营者、发布者在明知虚假宣传情况下,情节严重者将面临最高两年徒刑或拘役,罚金或罚款。若虚假宣传造成严重后果(如人身伤亡),可能还需承担额外罪责。
劳务中介虚假宣传是否违法? 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虚假宣传的企业需承担行政处罚及向受损消费者支付侵权损害赔偿。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部门可采取罚款或吊销经营许可证等严厉措施。
若涉及侵害消费者权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并可单独或合并给予警告,违法所得低于三倍但不超过三万元罚款,若无违法所得则处一万元以上罚款。欺诈行为包括销售掺假、以次充好商品,虚假宣传,虚假价格等。 此外,还包括虚假商品说明、未以真实名义销售、欺骗性推销、虚假现场示范、虚假广告、欺骗预付款、虚假邮购销售、虚假有奖销售等欺诈行为。
如果发现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可向工商管理部门投诉,并依据相关规定,他们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反馈。解决策略包括协商、请求消费者协会介入、向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依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关键举证包括销售广告、录音录像、购房合同、规划设计图纸等,可通过房管部门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