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三方协议不是必须签署的,对于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实习时学校会强调签署。协议涉及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主要目的是统计就业情况。毕业生需真实反映自身情况,按时报到;用人单位需真实反映企业情况,处理相关事务。学校负责派遣,不能强制要求签署。未确定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无需签署,如遭拒发证书可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诉。
未签署三方协议一般不会影响毕业。三方协议是学校协助学生就业的工具,学生可自主选择是否签署。学校虽考虑就业率,但无权将此作为毕业条件。签署后应认真履行义务,避免毁约造成财产损失。因此,未签署三方协议不会对毕业产生直接影响,但需注意相关责任与义务。
应届生签三方协议后欲毁约,应遵守法律规定。首先,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其次,可申请失业证明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但需满足条件:已缴纳满一年失业保险费、非个人原因失业、通过机构登记并有求职意愿。毁约需谨慎,应权衡利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毕业生若未找到满意工作,有权拒绝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但签约后需谨慎,不可轻易违约。尽管协议能保障毕业生不被单方面拒绝,但违约需承担相应责任。如遇到更好的工作或职场条件,需慎重考虑。
无需过分强调。三方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性质不同,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为学生身份,签订劳动合同时方为劳动者。一旦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即失去法律效力。如有矛盾,以劳动合同为准。实习期间非必须签订三方协议,视情况而定。二者有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