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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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租65000元违约金支付合理数额问题,可参照相关原则确定。若租赁合同明确约定违约金比例或金额,按约定执行,一般不超合同总金额30%(即19500元);若未约定,以不超对方损失30%为限,如房东损失30000元,违约金可调整至9000元左右。具体数额需综合多种因素考虑,应合理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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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租房押金能否退还,取决于租赁契约条款和退房时实际情况。一般按时解约、未损害房屋设备且无欠费,押金应退还;若合同注明提前解约不退押金且租客提前终止合同,可能不退;租用期间造成损害,出租方可扣修理费。总之,需综合多因素考虑,建议查合同、留证据以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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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终止租住合同后剩余租金能否返还,取决于具体情形。若租赁协议有提前结束合同细则,按约定处理;无明确规定时,提前终止一般视为违约。但存在不可抗力等法定解约理由或出租人违约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提前解约合法,剩余租金应返还。若承租方自行提前解约,出租人可追责,剩余租金返还与否及数额视共识或审判而定,需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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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押金是否返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租赁契约终止且承租人无违规违法情形,如未损设备、未欠租金等,出租方应全额退还押金;若承租人违约,如提前解约、擅自改结构等,出租方有权扣钱或不退还。有分歧时先参照合同条款,无规定则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或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