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房地产开发合同争议,应首先寻求平等和解,理性沟通。若和解不成,可请房产管理局协助调解。调解无果,可依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若仲裁协议缺失或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房地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手段解决争议。
针对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而引发的纷争,您应当优先审阅购买房屋时签订的合约条款。倘若您与开发商之间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明文确定了逾期交付房屋时的违约金比率,那么您将具备依据此项合同约定向开发商索取因违约行为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赔偿的权利。
调解、仲裁和诉讼是处理房地产纠纷的三种主要方式。调解由第三方协助双方自愿达成和谐协议;仲裁由仲裁机关公正裁断,裁定具有法律约束力;诉讼则通过国家司法机关寻求合法解决方案。当事人可根据情况选择合适途径解决纠纷。
购房者与开发商发生纠纷时,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协商是双方互相体谅、互作退让的过程,调解由第三方主持引导双方自愿消除分歧,仲裁是依据仲裁协议请求仲裁机构居中裁判,诉讼则是将纠纷诉诸至人民法院。
房产争议处理途径有调解、仲裁和诉讼。调解由第三方引导协商;仲裁请求公正裁断;诉讼则通过法院解决纠纷。当事人可根据情况选择合适方式处理房产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