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在对
劳动者进行
经济补偿并发出解除的书面通知之后,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将会自动进行终止。
对于那些签订了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来说,如果他们因为用人单位
裁员而离开岗位,那么他们将有权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如果他们在单位已经工作满一年的话,用人单位应该为其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
但如果他们只工作了半年多,工资应该按照半年来计算。
即使是在半年以内的员工,单位都应对其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
首先,若劳动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根据该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主动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经过劳动者同意达成
协商一致后
解除合同;
再次,依据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件;
最后,若用人单位依照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具体内容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做出裁员决定之前,必须提交提前三十天的书面通知给工会或所有的员工,同时还须提供与其相关的生产经营情况的详细资料。
由于裁员并非员工自身的错误或者原因所导致,同时裁员也会给员工们带来在生活方面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因此在裁员之前,公司必须认真倾听工会或员工们的意见和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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