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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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凭个人意愿且无获利目的参与赌博,一般不视为犯罪,可能受治安处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此为业构成赌博罪,偶尔参与小型、赌资不大的赌博属一般违法,“赌资不大”各地衡量标准不同。特定情形下,未达犯罪程度公安部门也可处罚。我们应深知赌博危害,远离赌博,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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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提供场地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需全面分析。关键看提供者是否明知场地用于开设赌场及有无获利,若明知且获利,易被视为构成要件;若无意或不知情,未参与运营管理和利润分配,通常不认定。此外,赌场规模、经营模式、赌资、参赌人数等多方面因素也需考虑,要结合主客观情况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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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持武器攻击他人的刑事责任判定复杂,要依具体情境和实际损害结果。伤势达轻伤及以上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暴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则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司法裁决关注作案起因、对象、武器、伤害程度、地点时间等。如公共区域无端持凶器袭击,未致重伤也可能涉寻衅滋事罪,轻微伤害不构成犯罪但有民事赔偿和治安处罚,案件需依事实和法规严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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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在茶楼赌博被警方拘捕,服务员是否担责需具体分析。若服务员明知顾客赌博仍直接协助,如通风报信、操控赌具等,可能担责;若不知情且正常履职,未参与协助赌博,通常无需担责。执法部门会综合工作内容、有无异常行为及对赌博的了解程度等因素评判,关键在于服务员的主观认识与客观行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