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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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司法体系中,被告被起诉不一定会入狱服刑,判定其是否坐牢需综合多因素评估。一是审查指控犯罪事实是否成立、证据是否真实充分,证据不足被告可能被判无罪;二是分析犯罪属性、情节、被告人认错态度及有无减刑情节。轻微犯罪若被告积极赔付获谅解等,可能缓刑、管制或免刑,裁判结果需多因素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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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下,个人参与网络赌博是否违法犯罪需综合判定。以谋利为动机召集多人聚众赌博或以此为生会触犯刑法赌博罪,“聚众赌博”有相应人数、金额等构成要件,“以赌博为业”指以赌博为主要生活或消费方式。仅参与网络赌博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可能受治安处罚,网络赌博财产损失及赌债均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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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洗钱情节严重的情况包括:洗钱数额巨大,达数千万元乃至上亿元;将洗钱作为职业,长期多次实施;洗钱行为跨国(境),涉及不同司法管辖区;与恐怖活动犯罪相关;致使金融秩序严重破坏,如使金融机构出现不良资产或信用危机等。情节严重者将面临更严厉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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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一千万属情节严重的洗钱行为。在中国,洗钱罪是指明知特定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来源与性质而实施的行为。洗钱一千万等情节严重的,可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对单位判罚金,相关责任人也处相应刑罚,司法机关会综合多因素确定具体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