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对于夫妻共有房产抵押贷款后离婚的情况,需要先明确房产所有权和债务责任承担的问题。如果双方都想要房产,则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果一方想要房产,则需要支付另一方补偿,并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产,则需要将房产出售以偿还债务,然后再进行分配。在办理手续时,需要准备好离婚协议等相关文件,并前往房产部门和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实际上并非如此。关于抵押贷款是否必须要求夫妇共同签署文件这一问题,具体情况取决于作为抵押资产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妇二人的共同所有。若抵押房屋属于二者的共有财产,那么申请抵押贷款就需得到他们双方的签名批准。而在此过程中,还需要提供《房屋共有权证》以及其他共有人对抵押事宜表示赞同的书面证明,也就是说,若房产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在办理抵押贷款手续时,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确实如此。只要夫妻双方能够共同努力偿还房屋所欠的全部银行贷款,那么在法律层面上,该房屋便属于他们二人共同拥有的财产。因此,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均享有将此房产再次向银行申办贷款之权。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确保相关法律规定得以严格遵守,建议寻找具有丰富经验的金融顾问或律师咨询,以制定最佳实施方案。若您计划利用现有房产作为典当并寻求额外资金支持,则须满足一系列特定要求。
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如果所申请之贷款被用于支付夫妇二人共同生活所需费用,那么妻子便有责任承担起相应的还款义务;然而,如果这笔贷款仅仅是丈夫个人生活使用所产生的支出,或是房屋是在丈夫婚前购买,而后结婚后才将房产用以抵押贷款,则该笔债务将完全由男方独自承担,无须妻子加以分担。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若想把共同名下的房屋拿去抵押借款,一般不能只让一方单方面操作。打个比方,要是这房子被认定为夫妻共有的合法财产,那么在抵押时,就得取得夫妻俩的一致同意。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任何处理夫妻共同资产的行为,都必须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才行。但是,如果这房子属于某一方独立所有的个人财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这一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单独进行抵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