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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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之明确规定,离婚事务中有关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置的问题,须由双方自行协商做出决断;若协商无果,则可交由我国法院依职权进行裁定。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上述条款并未明文提到债务因素对离婚的直接影响,然而实际上,债务状况在具体的离婚进程中必然会对共同财产的划分产生相应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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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当事人在婚姻持续期间,因其日常生活需要产生了所欠之债款,此项债务往往会被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之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所述,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于属于共同负担的债务必须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倘若在共同财产的额度内尚不能充分偿还债务,或者财产最终将分别归属各方所有,则夫妇俩需通过协商方式来解决债务的偿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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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凡涉及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必须支付案件受理费用,若此案涉及到财产权益纠纷,除已依法缴纳原本的案件受理费之外,亦需依规定另行支付其他相关诉讼费用。在特殊情况下,如原告人确因经济状况所限而面临困境,可向法院提出缓期缴纳、减少缴纳或者豁免缴纳诉讼费用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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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所确订之规则,向我国司法机构提请保障民商事权益之诉讼时效期间计为三年。此乃意指,若您所享有的权益遭受侵害,您需在得知或理应得知该等权益受侵害及责任人之日起三年内,向我国司法机构提起民事诉讼以寻求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