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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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若签署即生效,则合同即时生效;若需租户入住后生效,则此前合同未生效。租赁是出租方转让资产使用权给承租方,换取租金。租赁有助于税收筹划、降低成本、降低风险。它本质上是借用他人实物,以费用为代价获得使用权,物品所有权归出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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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签署书面租赁合同的情况下,若存在口头租约且未到期,承租方私自搬离仍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责任。若租赁关系为不定期租赁,承租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搬迁。因此,是否签署书面合同不影响承租方在租赁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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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纠纷可通过自行协商处理,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计算方式。若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调整;若过高,同样可申请削减。租赁人提前退租需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相应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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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商铺租赁协议时,要规避风险,需仔细审阅合同条款,确保双方权利义务公平合理,关键条款清晰无歧义。建议委托专业法律顾问审查。同时,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制定严谨的管理制度,并考虑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团队,以识别潜在风险并提供解决方案,降低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