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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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损毁他人物品属财产损害侵权。赔偿按物品实际价值,一般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赔偿金额为最佳,协商不成被侵权人可民事诉讼索赔。确定赔偿时要考量物品折旧状况,损坏有特殊意义物品可能涉及精神损害赔偿争议,但很难获支持,除非有高情感价值及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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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损害赔付准则不局限于特定数值,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主要考量货物价值、受损状况以及物流服务协议条款,若协议无明确规定,一般以货物交付或应交付时目的地的市场价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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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产品会引发侵权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售假时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五百元保底),造成人身伤害要赔偿多种费用。《商标法》层面,侵犯商标权时被侵权方可要求侵权方赔偿损失(含合理支出),实际损失难明确时可按侵权获利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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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是严重违法行为,审理判决不单纯取决于非法利益大小。即使获益仅数百元也不会轻易不起诉,要综合多方面复杂因素,如犯罪认知度、自首可能性、是否初犯等。因为销售这类食品会造成大规模社会影响和巨大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