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未对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出现的款项返还期限予以明文规定。然而,基于常规做法,开发商通常会在自解除合同之日起最迟一个月内将购房款原数退还给业主。倘若在此期间开发商未能履行相关义务,业主便需依据法律程序,采取法律手段强制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并依法作出相应的款项返还。需要注意的是,如若采取违法方式解约房屋买卖合同,业主还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开发商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商品房合同解除后,开发商应在合理期限内(通常不超过一个月)退还购房者所付款项。若开发商拒绝退还,购房者可通过法律程序要求解除销售协议并申请返还房款。但需注意,若购房者非法解除合同,可能需支付违约金。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就商品房的买卖达成一致之后,需要按照规定签订相应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的条款约定需要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才行,否则就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而在合同签订之后其实也可能出现合同终止的情况。那么哪些情况下会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呢?下面就让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终止那么此时就需要想原有的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如果政府有计划的计划此时是不会与原有用户进行续订的。但是有两种情况是可以续约的,那就是住宅用地,如果没有更新政府的预期计划那么是会续约。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