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根据相关法律,若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或损失
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额可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
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
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2.举例说明:
购房者逾期付款,未付购房款为50万,逾期3个月,银行同期
逾期贷款年利率假设为5%,则违约金数额大致为50万×5%×3÷12=6250元。
3.总之,通过这些标准能合理确定违约方应承担的
违约责任。
即依据法律规定的不同情形标准,准确算出相应违约金数额,从而明确违约方责任,保障合同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的公平与秩序。
案情回顾:小许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小许需支付购房款。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及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小许逾期3个月付款,未付购房款达50万。房地产公司要求小许支付违约金,小许对违约金数额存在异议,双方因此
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时,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数额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本案中小许逾期付款,应依此规定支付违约金。
2、假设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年利率为5%,那么小许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大致为50万×5%×3÷12=6250元。通过此标准能合理确定小许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保障合同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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