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这能直接体现用人单位给
劳动者支付报酬的情况,例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
工资条会详细列出
工资构成、发放日期等信息;
转账记录则明确显示资金的来源和用途。
2.
身份证件:
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身份,上面通常会有
个人信息、单位名称和岗位等内容。
3.考勤记录:
它可以清晰地显示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出勤情况等,是证明
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4.招用记录: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这些文件记录了劳动者
入职的相关信息。
5.同事
证言: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能够起到辅助证明的作用,他们可以描述与你一
同工作的情况。
6.劳动成果:
劳动者完成的工作任务成果,比如项目报告、设计方案等,也可以作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
证据。
若与用人单位
发生纠纷,这些证据有助于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从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工作数月,
未签订劳动合同。后因薪资问题与公司
产生纠纷,公司否认与小朱存在劳动关系。小朱为证明劳动关系,拿出工资条、工作证,还让同事小李出具了证言,同时提供了自己完成的工作任务成果,但公司认为这些都不能充分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案情分析:1、工资条属于工资支付凭证,能体现公司向小朱支付报酬情况,可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工作证能证明小朱的员工身份,也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
3、同事小李的证言可起到辅助证明作用,工作任务成果作为劳动成果同样能证明小朱为公司付出劳动,综合这些足以认定小朱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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