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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居间协议买房违约怎么处理的

时间:2025.04.13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192人
律师解析:
1.协议有约定:
买房违约,协议明确了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比如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应按约定执行。
若买房交了定金,卖方有权没收。
2.协议无约定:
卖方能要求买方赔偿实际损失,赔偿额为违约造成的损失,含履行合同可获利益,但不超违约方预见范围。
3.继续履行合同:
除法律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等情况,卖方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约。
4.解决纠纷
协商不成,卖方可用诉讼仲裁维护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签订买卖居间协议,小朱为买方,小丽为卖方。协议签订后,小朱因自身原因决定不再购买该房屋,构成违约。小朱此前交付了定金,小丽认为应按协议没收定金,而小朱觉得协议约定不合理,不愿接受定金被没收,双方因此产生争议,且就后续处理无法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若买卖居间协议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如本案中的定金罚则,应按约定执行,所以小丽有权没收小朱交付的定金。
2、若协议未约定违约责任,小丽可以要求小朱赔偿实际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小朱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3、小丽还可要求小朱继续履行合同,除非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等情形。
4、双方协商不成,小丽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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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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