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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时间:2025.04.1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991人
律师解析:
房屋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要依据具体情况。
一般情况
按照法律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实行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这类涉及房屋本身权益的案件,就由房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这是由于不动产无法移动,当地法院更方便查明案件事实,也便于后续的执行工作。
特定纠纷
对于房屋确权、分割、相邻关系等纠纷,同样遵循不动产所在地专属管辖原则,由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来管辖。
特殊情况
要是房屋纠纷中的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并且这个约定没有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相关规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
总体来看,绝大多数房屋纠纷案件都是由房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这样可以保障案件审理过程的专业性,确保最终结果的公正性。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房屋质量问题产生纠纷。小朱认为应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小李则坚持需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该房屋位于小静名下,小静也加入纠纷,认为应遵循不动产所在地管辖原则。三方就管辖法院产生争议,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本案中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涉及房屋本身权益,应适用此原则,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2、虽然当事人可约定管辖法院,但前提是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本案中当事人未提及有效约定管辖,所以应按法定专属管辖确定管辖法院,即房屋所在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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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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