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租房期间热水器损坏,一般应由出租方负责,但若有特别约定或承租方人为损坏,费用由承租方承担。需先查看租赁合同条款,有约定按约定,无则遵循法规。自然损坏由出租方修复,人为损坏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未及时修复,承租方可自行维修后向出租方索费。
关于补换水表的责任归属,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果是人为因素导致的水表损坏,那么责任应由破坏者承担,并负责支付更换新水表的费用。此外,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有关于水表更换的明确规定,那么双方应遵守合同条款,按照约定处理。因此,是否需要负责补换水表,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来确定。
水表因冻坏需更换时,费用承担取决于多方面因素。首先,水表所有权是关键,若属公共设施或物业所有,费用应由物业承担;若为个人安装,费用则自行承担。 其次,损坏原因也影响费用承担,自然原因损坏由物业负责,人为破坏则由责任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