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
邹鹏鹏律师,浙江大学法律硕士,专注于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纠纷等民商事领域,执业至今承办过200+民商事案件,涉及房地产业、租赁和房屋服务业、制造业等多个行业。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次被委托人称为“靠谱”的律师,希望可以为您提供靠谱的法律服务。
立即咨询在分配抵押物出售收益时,首要保障债务人的基本生活费用和税款,然后抵押权人按顺序优先回收债权,其权益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和无抵押债权。这源于法律规定赋予的优先受偿权,确保特定债权人能在偿债时优先于其他人。
在分配抵押物出售收益时,首要保障债务人的基本生活费用和税款,然后抵押权人按顺序优先回收债权,其权益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和无抵押债权。这源于法律规定赋予的优先受偿权,确保特定债权人能在偿债时优先于其他人。
动产抵押权在交付后十日内完成登记,即可优先于买受人和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不适用于留置权。不动产抵押权期满后丧失优先权,转为普通债权,按债权比例受偿。债务清偿时,抵押权人按比例获得偿还。
抵押债权优先于其他债权,其所有者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共益债务在破产程序中享有优先地位,需优先于其他债权清偿。当债务人破产时,抵押债权人优先受偿后,剩余破产财产先清偿共益债务及破产费用,再按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务。这一规定明确了抵押债权与共益债务的优先受偿权位序,为破产清算提供了法律依据。
动产抵押权在交付后十日内完成登记,即可优先于买受人和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不适用于留置权。不动产抵押权期满后丧失优先权,转为普通债权,按债权比例受偿。债务清偿时,抵押权人按比例获得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