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回迁安置房屋的法律销售规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安置房在未获得政府部门审批前,是无法进行公开市场销售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所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产,禁止过户:通过签订合同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程序,对房产实施查封或其他形式的限制措施的;以及依法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购买回迁房的法律保障视情况而定:若产权清晰,协议有效,法律全力支持;反之,如协议违法致产权无法确权,法律不予保护。正式产权和合法协议是交易受保障的关键。
购买拆迁安置房需遵循法律要求,确保交易对象拥有合法房产所有权证书,并了解房屋内部结构、交易规则及土地类别。注意共有财产问题,并确保出售方代表全体共有人的真实意愿。同时,支付各类应缴费用并办理公证手续,以保障交易的安全与合法。在购房前,建议详尽了解并权衡所有因素。
回迁房交易虽可行,但缺乏产权证书,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购买者权益难以保障。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需经统一登记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回迁房未经登记,其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均无效。
回迁安置房因未获政府许可,其交易行为受限。按现行法规,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限制权利的、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均不得转让。因此,回迁安置房无法进行买卖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