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员工辞退的特定条件有哪些公司对于解雇雇员的具体要求包括:首先,试用期内被证实未能达到岗位录用标准的员工将面临解雇处理;其次,如果员工存在严重违反企业内部规定及纪律行为的情况,也会被视作解雇理由之一;再次,如果某些员工因严重失职或玩忽职守而导致企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这类人员同样会遭受到解雇惩罚;最后,若发现某位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了劳务关系,这种行为对其所服务的原单位的日常运营产生了严重干扰,并且经过原单位多次提醒仍未进行改正的话,该名员工无疑将被裁员处理。
单位辞退劳动者需要满足的条件:1.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等等。第三,非过失性辞退。第四,经济性裁员。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职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将面临辞退:年度考评连续不合格、无法胜任工作且拒绝调岗、拒绝因单位调整等合理调动、无故旷工连续超15日或累计超30日、未履行公务员义务且违反纪律经教育不改且不宜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