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咨询该律师取消住房合同前需与开发商详细商议,如开发商同意,退房手续相对简单。一般在买方提出退房请求后的15天内,开发商应依法全额退还已付购房款,并处理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手续。
若涉案房地产五证齐全且验收合格,开发商已完成产权初始登记申报,实现网络签约后,可领取房产证。若条件不符,则无法领取。需确保所有条件满足,方可顺利获取房产所有权证书。
在二手房交易中,网络签署备案登记是指通过互联网签订的合同。这种备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正规的二手房交易必须完成网络备案,这能有效防止购房者误购被查封的房产,减少一房多卖的风险,并防范房产经纪公司的不规范行为。网络签署备案登记是二手房交易的必要环节,为交易双方提供了法律保障。
开发商备案购房合同后,再次进行一房二卖是严重违法行为。未经解除已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将房屋再度出售给他人,应受惩戒与制裁。应给予严厉警告,勒令限期整改,并处2-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责任追究。
开发商备案购房合同后,再次进行一房二卖是严重违法行为。未经解除已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将房屋再度出售给他人,应受惩戒与制裁。应给予严厉警告,勒令限期整改,并处2-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