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居住权是否属于物权,物权取得的分类有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居住权是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用益物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由于主要是满足当事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所以一般是无偿的。同时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