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咨询该律师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之解读在我国现行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租赁合同事宜做出了详尽且全面的法律解释与规定,包含了下列几项要点:首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乃是出租方(即出卖方)将租赁标的物移交给受租方(即买受方)以供其使用及支配,同时受租方需要向出租方支付租金,这便构成了完整的租赁关系;其次,根据法律明文规定,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这个法定上限的约定将会被视为无效;最后,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租赁期间内因实际占有和合法使用租赁标的物而获取的任何收益,应依法归属于承租方所有,但需排除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另外作出的明确约定。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只要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签订后即为有效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如果要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的解除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解除,即双方就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了一致意见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合同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