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若对方未能及时偿付所欠债务,此种情况便构成了经济纠纷。根据我国现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债权乃源于诸如合同等法律行为所产生的财产权,如若他人违背了合同中所应承担的义务,债权人得以行使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依照该法典的另外一项重要条款第一百二十条,当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民事权益遭受不法侵害之时,受害者即享有请求加害人承担侵权责任之权利。
若存在欠款不还的债务人面临被法律起诉时,债权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正式提交诉状。若经济能力允许,撰写诉状确显不便,亦可采用口头方式进行起诉,待处理该案件的法庭做相关笔记,同时警告其被告方被告人。若案情适宜调解,法院会先尝试调解处理,除非被告明确表示反对,否则法庭将启动调解程序。这即意味着,若债务人有意愿接受调解,便可尝试通过此途径解决债务问题。若调解失败或债务人坚决反对调解,债权方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因经济纷争对他人之财物实施扣留是否合法因债务纠纷而扣押他人财产的行为无疑违反了法律法规,涉事方极有可能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然而,债权人要以合法合规的途径来主张并维护自身的债权权益并非难事,他们可以通过各种有效途径进行协商解决、进行调解处理、申请仲裁或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等等。
在处理民事经济纠纷时,若一方担心对方可能会做出影响判决执行或造成损失的不当行为,可在特定条件下向司法机构申请财产保全。司法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若认为有必要,将裁定冻结对方的资产,以此保障胜诉方的权益,防止财产被非法转移、隐藏或处置。
经济纠纷案件中,执行法院要是发现被告没有履行义务,就会去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要是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用来偿债的财产,就会依法对这些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然后进行拍卖变卖,用所得的钱来偿债。要是暂时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法院会让被执行人定期向法院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还可能会把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要是经过全面调查,确实没有财产,而且申请人也没有线索,法院可能会暂时终止执行。但是只要申请人发现了新线索,随时都可以请求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