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房地产企业确认收入应该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工程已经竣工,并且验收合格,符合
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
2、已通知买方接
收房屋,并且将结算账单提交买方取得买方认可;
3、与实测面积相对应的房款已经确定,发票开出,收到价款或者取得支付款的承诺函;
4、
商品房屋的成本已经实际发生,并且可以可靠计量,公共配套设施成本支出可以合理预估。
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五条
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一)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二)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三)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四)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即满足前款条件的合同,企业在后续期间无需对其进行重新评估,除非有迹象表明相关事实和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合同开始日通常是指合同生效日。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