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岁女农村户口没有社保,一年一签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第三方签的,工资条工资表是超市正式员工,劳务合同未到期有补偿吗?
[律师回复] 这种情况是否有补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 判断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 劳动关系:如果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管理等方面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即使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比如劳动者受超市的劳动管理,从事超市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且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超市业务的组成部分等,就可能是劳动关系。
- 劳务关系:如果劳动者只是偶尔为超市提供特定的、不具有持续性的劳务,双方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等隶属关系,则可能是劳务关系。
- 基于不同关系的补偿情况
- 劳动关系:超市闭店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超市提前30天通知,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作3年,应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务关系:如果是劳务关系,主要看劳务合同的约定。若合同中约定了超市闭店等类似情形下有补偿,则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若合同没有约定,一般情况下,超市提前解除劳务合同,可能需要基于公平原则等,对劳动者因合同提前解除所遭受的损失给予一定补偿,如未结算的劳务报酬等,但不像劳动关系那样有明确的法定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