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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隶属于渎职罪

  • 什么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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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本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各级人民政府及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这里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严重不负责任可能发生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经济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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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认定标准

    (一)区分本与非罪的界限

    主要是区分本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因工作失误往往也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在这一点上与本罪有相同之处,但两者有严格的区别:

    (1)客观行为特征不同,工作失误,行为人是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则表现为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

    (2)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工作失误是由于制度不完善,一些具体政策界限不清,管理上存在弊端,以及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业务素质较差、缺乏工作经验,因而计划不周、措施不当、方法不对,以致在积极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则是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等行为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在当前经济改革、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实践过程中,出现一些失误、造成某些严重的损失是难免的,这主要是总结经验教训的问题,必须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严格区别开来,但对于那些在国家法律政策不允许的情况下,借口改革,盲目决策,管理混乱,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绝不能以工作失误来蒙混过关,逃避罪责。

    (二)区分本罪与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界限

    关键在于主体不同,本罪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后罪主体则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于一些合同和涉外技术转让合同,国有土地转让合同等必须经过国家有关机关审查批准。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签订、履行这些合同过程中如果玩忽职守,而有关主管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审批过程中亦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前段时间的主管人员与主管机关的工作人员对此都应承担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的刑事责任,但定罪则应根据主体身份的不同特征分别以本罪与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论处。

    (三)认定本罪要注意与对方的行为结合起来加以认定

    只有对方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实施了诈骗,且构成合同诈骗犯罪的情况下,本罪才能构成,如果对于不是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使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后亦因自己的行为造成了国家利益重大损失,但由于对方行为不属诈骗,因而也不能以本罪论处,因此,本罪的成立要以对方实施合同诈骗的犯罪成立为前提,当然,对方诈骗犯罪成立,并不意味着本罪一定成立,如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却被对方诈骗,或者对方虽然诈骗得逞、后又追回了一些损失并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就不应以本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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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量刑标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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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立案标准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2、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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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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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2 00:54:00

机动车同方向弯道超车剐蹭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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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2 00:50:00

终身禁考自杀相关机构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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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对于学生在校园内自杀事件,尽管其超出了学校的可控范围,但通常情况下,学校并不需为此类事件担负法律责任。然而,若事前该生已出现一定程度的异常行为,而学校未能察觉或是本来应该发觉却未给予足够关注,抑或已有其他学生向校方反映该生存在自杀倾向,但学校并未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与该生进行深入的交流、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提醒同班同学多加留意该生的言行举止等,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学校就必须对此次事故负责。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4-05-12 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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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1.对于企业决定与其雇员通过协商达成劳动关系的解除而言,举足轻重的是必须与之签订详尽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文件;毋庸置疑,这样做有助于维护双方合作关系的稳定和透明度。2.当企业试图与员工进行协商,以达到解除劳动关系的目的之时,务必遵循公正、平等和自愿以及守信的基本原则。切勿采用任何欺骗性或强制性的手段,因为这将破坏协商过程的公允性和可信度,从而导致协议无法生效。3.然而,即便法律规定了某些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足够充分,但在实践中,企业还是应该致力于通过协商的方式,与员工达成共识,最终得以解除劳动关系。这种方式不仅体现了法律的精神,更能增进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互信与理解。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4-05-12 00:49:00

和外国人结婚需要遵守哪些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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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关于涉外结婚法律适用之具体规范如下:首先,对于结婚必备要件的认定,应依照双方共同居住地的法律为准绳;若无共同居住地者,则以双方共同国籍地的法律为准;如仍无共同国籍地,但在任何一方当事人的经常居所地或国籍所属国缔结合法婚姻,那么该婚姻将受婚姻缔结地法律的管辖。其次,对于结婚程序手续的履行,只需符合婚姻缔结地的法律要求,无论另一方当事人的经常居所地法律或是其国籍所属国法律是否与之相符,皆视为合法有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024-05-12 00:48:00

非机动车逆行撞醉驾谁的责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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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一般来说,轿车逆向行驶所负起的责任更为重大。交通事故的责任通常由交管部门予以裁定,依据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定。在了解责任归属之后,进一步分析过错方是谁,过错较多者,其所应承担的责任相对较大。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024-05-12 00:05:54

如果已签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领了失业金,但发现社保没足额缴纳,能提出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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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洪波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用人单位未余额缴纳社保,可以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请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

2024-05-11 23:46:29

劳动合同,本人没有签字,可以以未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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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锒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可以说一下具体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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