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渎职罪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认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隶属于渎职罪

(一)区分本与非罪的界限

主要是区分本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因工作失误往往也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在这一点上与本罪有相同之处,但两者有严格的区别:

(1)客观行为特征不同,工作失误,行为人是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则表现为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

(2)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工作失误是由于制度不完善,一些具体政策界限不清,管理上存在弊端,以及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业务素质较差、缺乏工作经验,因而计划不周、措施不当、方法不对,以致在积极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则是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等行为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在当前经济改革、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实践过程中,出现一些失误、造成某些严重的损失是难免的,这主要是总结经验教训的问题,必须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严格区别开来,但对于那些在国家法律政策不允许的情况下,借口改革,盲目决策,管理混乱,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绝不能以工作失误来蒙混过关,逃避罪责。

(二)区分本罪与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界限

关键在于主体不同,本罪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后罪主体则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于一些合同和涉外技术转让合同,国有土地转让合同等必须经过国家有关机关审查批准。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签订、履行这些合同过程中如果玩忽职守,而有关主管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审批过程中亦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前段时间的主管人员与主管机关的工作人员对此都应承担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的刑事责任,但定罪则应根据主体身份的不同特征分别以本罪与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论处。

(三)认定本罪要注意与对方的行为结合起来加以认定

只有对方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实施了诈骗,且构成合同诈骗犯罪的情况下,本罪才能构成,如果对于不是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使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后亦因自己的行为造成了国家利益重大损失,但由于对方行为不属诈骗,因而也不能以本罪论处,因此,本罪的成立要以对方实施合同诈骗的犯罪成立为前提,当然,对方诈骗犯罪成立,并不意味着本罪一定成立,如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却被对方诈骗,或者对方虽然诈骗得逞、后又追回了一些损失并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就不应以本罪定罪。

我要提问 提交

2024-06-03 18:07:51

在单位工作三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然后离职了,

李迎律师

李迎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方便具体说说情况吗

2024-06-03 18:03:51

知道名字和手机号,可以查到身份证号码吗

甘肃瀛强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甘肃瀛强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最近回复:

您好,只有派出所工作人员才能查询

2024-06-03 17:23:23

你好,订婚彩礼两万八,同居两年觉得不合适退婚,应怎么退?

贺振华律师

贺振华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你是男方还是女方

2024-06-03 17:09:49

我的银行卡被公安机关冻结了,怀疑涉案,但我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会怎么处理

郭剑宗律师

郭剑宗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具体什么情况呢?哪个公安机关?

2024-06-03 16:57:46

领取失业补助金需要什么手续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最近回复:

你好,可以简单说明你的情况,再具体沟通方案

2024-06-03 16:42:20

私下交易手机后两天手机出现问题了,卖家没有说明情况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最近回复:

你好,可以起诉后进行调解的

2024-06-03 16:36: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第91条第三条

甘肃瀛强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甘肃瀛强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最近回复:

您好,对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拘留后多长时间之内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作出了明确规定。

2024-06-03 16:35:42

手机号设诈怎么办

高生富律师

高生富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我是刑事律师,熟悉帮信罪,可以找我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