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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超过多少时间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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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5 · 6131人看过
导读:工伤超过一年的就不算工伤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工伤认定的时限为一年时间,超出这个期限的是不可以再次申请工伤认定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工伤认定部门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工伤超过多少时间不算工伤?

一、工伤超过多少时间不算工伤?

已经工伤认定的,不受时间限制;未经工伤认定的,满一年没有法定延长时间不予计算的情形,不可以进行鉴定。法律并未对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规定具体的时间,只是规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 伤残的,应当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但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必须先行工伤认定,法律规定工伤认定时限为一年。因此,工伤职工已经工伤认定的,鉴定时间不受时效限制;没有工伤认定的,没有法定的延迟时间不计算工伤认定时限的情形,不能工伤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的认定是由专业的工伤鉴定部门来处理的,法律上规定了相关的认定条件,只要符合条件的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另外伤员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工伤鉴定,特别是涉及到伤残的还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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