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土地使用权中止日期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中止日期是多久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2606人看过
导读:土地使用权的中止日期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期限到期为止。我国的法律规定土地的使用需要到指定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办理,一旦到期后需要重新申请,如当地的土地没有规划或其他用途时,可以延长土地使用的时间。
土地使用权中止日期是多久

一、土地使用权中止日期是多久

中止日期是提醒使用者国有土地转让的期限已到,继续使用需要提前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续期,如果政府有预期规划那么就不会与原使用者续期。这个续期分为两种:住宅用地(70年产权),没有预期规划的自动续期,有的政府会有通告;其他土地使用性质的,需提前1年向主管土地部门申请续期,否则就会收归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全民所有制,不是个人所有的。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

土地的使用时间根据法律的规定,不同的用途使用时间也各不相同。适用个人或者单位应该根据法律规定,对土地的使用时间和续期的时间进行办理。我国的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对土地的延期申请进行办理。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延伸阅读: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土地承包最新文章

遇到土地承包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