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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和职业打假是不一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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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9 · 3524人看过
导读:敲诈勒索罪和职业打假是不一样的,前者是属于一种犯罪行为,后者并不是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74条当中规定,敲诈勒索公共或者是私人的财产数额达到较大的话,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予以惩罚。
敲诈勒索罪和职业打假是不一样的吗?

一、敲诈勒索罪和职业打假是不一样的吗?

敲诈勒索罪和职业打假是不一样的,职业打假人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者索要赔偿的,如果没有采取威胁、恐吓等的暴力手段,一般是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

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理。

威胁的内容是将由行为人自己实现,还是将由他人实现在所不问,威胁内容的实现也不要求自身是违法的。

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时,才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罪的惯犯;敲诈勒索罪的连续犯;对他人的犯罪事实知情不举并乘机进行敲诈勒索的;乘人之危进行敲诈勒索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手段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在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些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时候,发现的商家存在着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这样的一种情况,这是可以要求商家对此进行一定的赔偿的,社会上也有一些职业打假这种情况,但是职业打假并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是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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