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注销后货款还能收回来吗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看是否清算了。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
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所以货款是可以追要的,主要分情况列谁为被告。
二、公司注销后还可以起诉吗
企业注销登记后,债权人能否进行诉讼这个问题主要涉及企业注销登记时,如何办理的注销登记,一般而言,企业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
不能以该项企业作为被告进行诉讼。
但债权人的债权能否得到法律保护呢,主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1、企业注销登记时经过清算的:
企业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债权人可以做出承诺的清算主体或第三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2、企业未经清算即被注销登记:
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的注销登记中承诺偿债,债权人既可以对清算主体或承诺偿债人择一而诉,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也可以二者为共同被告要求二者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另一种情况,被注销登记的企业为债权人的,如有权利义务承受人,可应其申请直接变更其为诉讼主体;
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权利义务承受人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结诉讼。
我们可以了解到,根据规定对于公司注销后货款是否还能收回来,关键看公司的清算情况是怎样的
。
对于即将注销的公司是可以依法催回货款的,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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