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出现什么质量问题可以退房?
1、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的可以退房。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出现以下6种情况可申请退房:
(1)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并影响居住
如果房屋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且影响到正常居住,购房者是可以提出购房申请并要求开发商来赔偿损失的。
(2)房屋与约定不符
很多开发商在未和购房者商定的情况下擅自变更了房屋设计,比如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方面,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是可以申请退房的,但申请需在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内提出,并保存有关开发商收到书面申请的证据。
(3)开发商证件缺失
有些开发商本身证件不全,那么它与购房者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这种情况下购房者也可以申请退房。
(4)延期交房超过合理期限
开发商延期交房并不少见,但具体晚了多久才能申请退房呢?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这个期限一般为3个月。现实中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往往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5)面积误差超过3%
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5)其他开发商原因
由于开发商方面原因导致房屋交易出现问题时,业主也可要求退房,比如开发商出现一房两卖或一房多卖、或者卖房前后私自将房屋抵押,造成购房者购房目的不能实现。
二、房屋质量有问题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1、房屋质量有问题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业主一旦接受了物业管理服务,那么房屋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已经生效,并对全部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应该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房屋出现质量服务问题是在保修期内的话,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如果是在保修期外的话,可以启用维修基金对质量房屋进行修缮。
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应要求出卖人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如果出卖人超过约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验收合格,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
购房人在接受房屋时,一般要对房屋进行必要的验收,这也是购房人应该行使的注意义务,经验收后确信没有质量问题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应立即找开发商,要求对有质量问题的地方予以书面确认并加盖公章,在对方解决好该问题后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在短时间内解决不了,应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并索要书面凭证。房屋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内出现的一般质量问题,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修复。因此增加的费用,应当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人可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等,应由出卖人承担。
房屋的质量若是存在问题,那么房屋的购买方可以提出退房请求,销售方在收到此类请求后,可以依法判断自己是否需要退房。当然,不管是否满足了退房的条件,房屋的售卖方都有可能不会同意退房的申请,对于不予退房的情形,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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