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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过低该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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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2060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房屋拆迁补偿过低该如何办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房屋拆迁补偿过低该如何办

一、房屋拆迁补偿过低该如何办

房屋拆迁补偿过低,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房屋拆迁补偿的金额应该如何确定

拆迁补偿金一般包括: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三、北京楼房拆迁如何补偿

1、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2、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且不超控制标准。

3、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产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拆迁宅基地上的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费。按照被拆迁房屋的重置价格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格确定补偿。房屋置换成新价格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的计算方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

依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另行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宅基地审批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产前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拆迁宅基地上的房屋,安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并与被安置房屋的市场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产前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拆迁宅基地上的房屋。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另行审批被拆迁人的宅基地自建房,并按照重置价格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补偿。

其他居民委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安置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房屋拆迁补偿过低该如何办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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