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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房子拆迁分的房子儿媳妇有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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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30 · 1940人看过
导读:这并不是确定的答案,具体还要考虑到诸多因素。在涉及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时,通常而言,房屋所有权仍然归原有所有人所有,除非他们明确表示愿意转让。举例来说,若该房屋曾为父母所有,则需要进一步确认他们在生前是否已仅将其赠与了自己的儿子。若是如此,那这套房子并不算做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因此儿媳在此事上便无权分享任何利益。
父母的房子拆迁分的房子儿媳妇有份吗

一、父母的房子拆迁分的房子儿媳妇有份吗

父母房产拆迁所得房屋,儿媳是否有权享有权益?

这并不是确定的答案,具体还要考虑到诸多因素。在涉及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时,通常而言,房屋所有权仍然归原有所有人所有,除非他们明确表示愿意转让。举例来说,若该房屋曾为父母所有,则需要进一步确认他们在生前是否已仅将其赠与了自己的儿子。若是如此,那这套房子并不算做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因此儿媳在此事上便无权分享任何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父母的房子亲戚是否有份

通常而言,亲属身份并不足以令他们有权占有与分割父母的房产。

然而,当父母选择无偿的赠与方式将房产赠予某位亲属或是意愿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明确指定这位亲属为房产的唯一继承人时,这两种特殊情况则另当别论了。

遗嘱乃是公民在生命存续期间,在法律许可的框架之内,遵循法定程序对自己所有遗产或其他事务进行自主处置,并且在遗嘱人过世之后正式生效的重要法律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的传承应依以下顺位排列:

(一)首先应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子女及父母进行继承;

(二)紧接着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传承者若属于第一顺位,然无继承人存在于第二顺位,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承接;

反之,若满足第一顺位,同时又有余力承载第二顺位者,便由第二顺位进行承袭。

在这里,我们所提及的“子女”,包括了与亲生父母间具有抚养性质的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以及有养育关系的继子女等不同类型;

“父母”的概念涵盖了生身父母、寄养父母,以及相同或不同父母间存在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同样包含了与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同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等各类亲属。《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父母的房子继承收税

关于中国境内法定继承父母房产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无需支付契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然而,进行房产继承过户环节时,可能还需承担诸如公证费和房产评估费等额外费用。值得关注的是,倘若采用遗嘱方式进行继承且继承所得的房产未来有出售计划,如果未能满足“满五唯一”的特定条件,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个人所得税。请务必留意,具体的税收政策可能因地域差异而有所不同,并且也可能受到法律法规调整的影响。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着手办理继承手续之前,先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及税务机关进行详细咨询,以便获取到最为精准、最新鲜的信息。

儿媳是否有父母房屋拆迁后所得房产的份额,取决于具体情况及法律规定。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归属原房产所有者。若原房产所有者明确表示将房产赠予其子女,那么这份赠与仅适用于特定受赠方,不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若房产原本属于父母,需明确赠与对象是否仅限于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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