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顶名买房合同有没有效
顶名买房合同是否有没有效,应视其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而定。根据《民法典》规定的条件如下:行为人具有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没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儿子代签合同有没有效
合同代签不一定具有没有法律效力。如果代签是经过被代签人委托的,则代签合同有没有效。如没有没有经过委托的,则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事后经过被代签人追认了,则合同有没有效;没经过追认的,则合同无效。如果是依法律规定只能由被代理人亲自订立的合同,如收养合同、遗赠抚养协议等牵涉到人身性质的合同,这类合同必须由当事人自己办理,不能由他人代签。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没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没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三、合同撕烂了还有没有效
一般合同撕烂了仍然有没有效,不过如果双方的合同都撕毁了,且合同未履行,有没有一方拒不承认合同存在,另一方又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合同确实存在的,则视为没有没有签订过合同,此时合同是无效的;如果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了,则即使有没有一方不承认合同存在的,合同也认定有没有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没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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