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合同纠纷有效吗
房屋购买合同拥有法定效应,只需签订购置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向明确表达,并且协议内容完全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无损社会公利及无法归入一些无效性质,便意味着此份购房协议具备合法有效性。
更细化地解析,以下几种特定情形下,购房协议可能面临失效:1)房地产分离出让,证实合同失效。
鉴于房屋依附于土地之上,具有不可分割性特点,因此房屋所有权经由交易转让后,其所占据土地使用权亦须同步流转。
倘若卖方将房屋与土地分批出售给不同买家,或在出售房屋过程中仅改变房屋所有权形态而不涉及土地使用权随行流转的情况,买方可有权提出此类买卖合同无效的主张。
2)权属尚未完成登记过户手续,合同同样视为无效。
房屋交易的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状态需以买卖双方前往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进行登记过户手续作为指示标,若未能达到此操作,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法依法生效,相关的房屋所有权转移效应也无法发起。
这样即便房屋已经交付给买方,依然被认定为无效行为。
因此,只要房屋未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无论卖方是否已收取房价款项,亦或是房屋已经交付至买方手中使用,当事人仍具备提起合同无效之诉求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二、购房定金合同纠纷代签有效吗?
购房定金合同纠纷代签有效。
如果经过授权并办理了相关公证,代签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为了保障代理行为的效力,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委托公证。
签署合同的不是本人,而且对方没有授权委托公证书,那么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
定金合同的成立要件有:
1、当事人就定金担保的内容达成合意。
2、采取书面的形式。
3、定金担保合同应当记载清楚依法律规定应当记载的内容。
购房定金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1、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2、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3、根据与开发商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合同纠纷有效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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