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倒闭,拖欠工资会坐牢吗?
当公司遭受财务危机导致彻底倒闭时,若无法支付工人工资,一般情况下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在这种情形之下,企业可以依法申请实施破产清偿程序,破产清算所产生的财产分配将优先用于解决员工欠付薪资问题。
若是清算结束之后仍然没有剩余财产能够用于支付工资,那么超出其承担范围之外的部分便无法得到解决。
然而,如果企业具备支付工资的经济实力却故意拒绝履行相关义务,那就可能涉及到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此时才有可能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倒闭,辞退员工要赔偿吗
公司倒闭辞退员工的,公司应当赔偿员工。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原因终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的,公司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具体的赔偿标准如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倒闭,拖欠工资会坐牢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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