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休返聘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在职员工退休之后,将不再被视为合法的劳动者身份,因此无法享受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权。
针对退休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遭遇的意外伤害,应按照雇佣关系中的伤害事故进行处理。
通常情况下,当工伤事故发生时,用人单位有义务代表其员工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然而,部分用人单位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履行这一职责。
在此种情形下,受伤员工有权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个人未主动申报,且用人单位亦未代为申报,导致工伤申报超出法定时效,那么受伤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退休返聘工伤怎么处理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应该按人身损害处理。退休人员不具有法定的劳动者资格,退休后返聘一般以雇佣关系处理,不可以申请认定工伤,但可以按人身损害依法申请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退休返聘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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