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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有主体人不在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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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25 · 1320人看过
导读:若房屋共有人去世,房产应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但仅限于已故共有人所拥有的产权部分。如有遗嘱或遗赠协议,应按其条款分配财产;若无,则遵循法定继承制度处理。法定继承有严格的继承顺序和分配比例规定。
房屋共有主体人不在了怎么办

一、房屋共有主体人不在了怎么办

若房屋共有人不幸离世,则应将房产交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然而,继承人仅有权获得已故共有人所拥有的那部分产权。在处理此类房产继承事宜中,如有共有人留下有效遗嘱遗赠协议,应依照遗嘱或遗赠条款进行财产分配;若无此类文书,一般应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即法定继承制度予以处置。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法定继承过程中,具有严格的继承顺序和分配比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房屋共有协议有效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就“房屋共有协议”是否具有有效性之问题进行精准解答,其核心条件便是不逾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以及消亡,需经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方能产生法律效力;

倘若未经登记,便无法合法生效,唯独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例外。

不动产物权,亦或是动产,均可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享有,各个共有人须依照约定来管理共享之不动产与动产;

若无具体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那么每一个共有人均有权实行管理,且负有相应的管理责任。

因此,房屋所有者得对房屋份额共同享有所行约定,此约定在不触犯法律情况下,即被视为有效;

然而,即便当事人之间处理的是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也必须依据严格的程序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未行登记的,则不能发生物权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

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条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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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共有主体人不在了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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