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款强制执行还是没拿到怎么办
在遭遇了因工受伤却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情况下,若申请了强制执行但仍未能如愿拿到相应款项,这里便会涉及到被执行者的财产状况调查工作。执行人员会对被执行人家属进行细致入微的实地调查,同时冻结其银行账户、查封所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强制支付。在此过程中若申请人知晓对方的财产线索,同样可以向执行官提供相关信息以协助调查工作。
若被执行人采取故意推诿逃避的态度拒绝支付赔偿金,情节严重者将可能面临违反裁判之刑事责任追究。倘若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确实出现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困境,法院亦可作出中止执行的判定,待行状况好转后再度恢复执行程序。然而,当被执行人存在现金能力且拒不执行欠款判决和裁定时,则可按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强制要求其以资产弥补工伤赔偿金额。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
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工伤赔偿款打给个人还是单位怎么查看
关于工伤赔偿金的查询方式,以下内容可作为参考:若劳动者购买了工伤保险,则可以向负责赔偿手续办理的工伤保险机构进行咨询;
如若未购买此项保险,也可以通过查询自身的银行账户来确认赔偿款项已经入账与否。通常情况下,工伤赔偿的款项会在提交并审核过工伤待遇申请后的两月期限内划拨到位。对于因工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以下部分:
1.治疗工伤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康复费用;
2.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
3.前往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时所产生的交通及住宿费用;
4.安装或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
5.生活无法自理者,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用;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每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应当享有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面对工伤赔偿款项未能及时强制执行到位的情况,我们给出以下几点建议:首先,深入细致地调查被执行人的财务状况,采取必要手段,例如冻结其银行账户、查封可用的强制执行资产等方式进行强制支付。同时,申请人也可以提供相关财产线索以协助法院进行调查。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逃避支付责任,那么将会面临刑事追责。在被执行人确实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暂时中止执行程序,等待条件好转之后再行恢复。然而,如果被执行人明明具备履行能力却仍然拒绝执行,那么法院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强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工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和保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