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社局认定工伤的程序
1、贵司应于所发生的事故伤害或被已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第三十个自然日当周内,提交至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工伤认定申请事宜。
2、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贵司的工伤认定申请之后,若确有必要,可依据审核需求展开针对事故伤害的详细调查与核实工作,届时,贵公司、员工、工会组织、相关医疗机构及各相关部门将会得到全力配合与支持。
3、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贵司的工伤认定申请之后的第六十个自然日起做出工伤认定的最终决定,并以书面形式知会申请工伤认定的员工及其家属和此位员工所在的公司。
4、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在完成工伤认定决定之后的第二十个自然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是《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到涉及到的受伤员工(或者是其亲人)和贵公司的手中,同时抄送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二、人社局上岗证如何办理
您所咨询的上岗证明书需在本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机构进行申办。办理流程如下:
首先,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处理此类事务的劳动部门接受相关申请材料;接着,劳动部门将对这些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过初次审查符合要求之后,信检科将负责再次严格核查,确实无误后发放待测定岗证明书;
最后,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需要携带待测定岗证明书以及个人身份证明前往当地劳动局完成缴费和报名登记流程,并参与基础考试;顺利通过考试且成绩达标者,方可获得上岗证明书。
《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是指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事业单位中关系着工程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经济效益、生产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岗位。
第四条岗位合格证书是关键岗位上岗的资格证书,也是关键岗位聘任职务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凡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关键岗位,自规定持证上岗之日起,未取得岗位合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人社局对于工伤认定的程序规范且严谨审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三十日之内,用人单位有义务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递交工伤认定申请。在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将会展开详细的调查核实工作,各参与方需要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在六十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决定,并及时通知到员工、家属以及用人单位。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到员工、用人单位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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