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七天内离职不给工资合法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与员工所达成的试用期为七天且在此期间不予支付薪资的协议是无效的。因劳动者已实际提供了劳动,他们便拥有享有相应报酬的法定权益。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劳动者可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开展友好协商。
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提出投诉,请求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介入协调解决。倘若经过上述途径依旧未能达成满意的结果,劳动者亦可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以求得公正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工资和正式工资一样吗
差别颇为显著。所谓试用期,实质上乃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协商设定的旨在加深彼此了解与选择的周期性审查期,其时长通常不会超过六个月。
在此期间,试用期被视为劳度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若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那么该试用期便无法生效,视为无效时期,此时,合同期限即为实际雇佣期限。此外,用人单位应当保证试用期内劳动者的薪资水平不低于本单位同类岗位最低档次薪水或劳专动合同中所规定的薪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试用期间进行离职处理时,被雇用人作为劳动者依法享有获取其相应薪酬的权利。任何试用期协议中企图免除支付薪酬义务的条款皆属无效,原因在于被雇佣劳动者已经为组织实际付出了劳动付出。对于薪资事宜,应该由雇主与劳动者予以和睦协商解决,倘若未能取得满意的结果,可选择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或者启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寻求帮助。在此过程中,劳动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力争确保能得到其应得的报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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