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二押需要什么条件
关于房地产办理二次抵押之事项,需遵循如下几个重要条件:
首先,该房屋应具备较强的市场发展潜能以及优质特性,具体表现为住宅及商住两用房;
其次,若涉及个人房产二次抵押贷款,受押房屋必须为已竣工并交付使用的现房;
再者,申请二次贷款的借款方须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其现有抵押贷款无严重逾期情况;
此外,借款方还需具备稳定的经济来源;
同时,房屋需已投保,且保单正本由中国银行保管;
最后,房屋所在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配套设施完善,具有较大的升值空间。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房产二次抵押借款怎么处理
所谓住房二次抵押贷款,即是指已被设置过抵押权的房地产,在该房地产之上,再次以其为抵押物,向贷款机构进行申请的信用贷款方式。完成此项业务流程时,具体操作方式包括以下两个步骤:
首先,在实施二次抵押之前,必须先通过贷款机构,将原先设定的首次抵押欠款予以清偿;
其次,还可以通过委托专业机构对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并在此基础上,依据评估结果,再次进行抵押贷款。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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