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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时什么申请离职不去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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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31 · 1410人看过
导读:在面临劳动合同解除的争议时,劳动者若选择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应继续履行职务并坚守岗位。无故离职可能被视为严重违反纪律,使雇主有权按公司规定解雇员工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需保持岗位,确保权益的同时,避免违纪行为带来的不利后果。
仲裁时什么申请离职不去上班

一、仲裁时什么申请离职不去上班

鉴于由解除劳动合同所引发的种种争议,当事人若决定向劳动仲裁部门提交申诉请求的,在此期间,他们理应继续正常履行其职务并坚持工作岗位,否则若是毫无缘由地脱离工作岗位,则极有可能构成明目张胆的违纪行为,从而导致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公司规定将员工彻底革职,并且无需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给他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仲裁时间到了还是没有给钱

若在劳动仲裁结束后,公司未能按期支付赔偿款,被申请人有权向所在地区的法院提起申请强制执行此项债权。

2、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益的调解书或裁决书,双方皆应依法按期履行相关责任。如有任何一方违反约定,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其义务,那么另一方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应条款,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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