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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一直未表决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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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31 · 1953人看过
导读:若股东未能出席并投票于本次股东大会,其有权委托合法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若股东既未委派代理人又未亲自出席,将视为对讨论议题表决权的放弃。此规定确保会议能够顺利进行,并保障其他出席股东的权益。请各位股东注意此事项,确保自身权益不受影响。
股东一直未表决怎么办

一、股东一直未表决怎么办

若有股东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投票表决,该等股东有权委托其他合法代表其利益的代理人参与此次股东大会。倘若未能委派代理人亦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则可被视作对所讨论议题之表决事宜弃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零六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二、股东一起开店,合同到期怎么办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在未续签合同的情况下,只要各方仍依照原先的合同条款行权力与义务,那么该合同即视为延续有效。

此外,各方可进一步达成补充协议以延续合同有效期。若投资合同届满后,各方当事人均可继续签订补充协议以对合同进行续期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合同中的某些事项存在不明之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企业法》的第六十一条规定仍无法予以明确的,应依照以下各项规定予以处理:如涉及履行期限不明确问题,则债务人可自行决定何时履行债务,而债权人亦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然而应当给予对方足够的准备时间以便其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八十六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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